網誌
-
2012.02.01
名額:1名。
薪資:944元/天(8h)。
工作時間:每週間 安排約2-3個工作天(09:30-17:30)
聘用期間:2012年4-12月
工作地點:南港中研院資創中心。
性別、學歷:不拘。資格條件:
1 熟電腦文書處理。
2 做事負責細心,具服務熱忱。
PS. 對 open data 議題有興趣者尤佳。 -
2012.02.22
2011年11月時,白宮科學技術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STP)當時正在徵求針對兩項相關的資訊進行評論。一是要求建議聯邦政府進行設置管理,使公眾得有管道獲得聯邦投資產生之學術刊物;另一方面,則是希望致力於使公眾得使用由聯邦稅金資助產生的數據資料。
Creative Commons 對於以上兩項評論請求均作出了回覆。以下是主要論點的簡要摘錄。另外尚有數個不同的團體及個人曾提交其回應予OSTP,這些所有的意見均將被放在OSTP的網站上供大眾閱覽。
對於出版物資訊請求的回應
鑑於每年均有數百億美元的公共資金投入在研究上。聯邦政府可以透過建立一個開放的授權政策,來支持科學的創新、生產率、以及稅金使用之經濟效益。學術文章為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究結果,應全面開放釋出。而除了其仍應歸屬於資料原始出處這點以外,完整的開放政策將可使大眾以即時、零成本,且毫無限制的線上方式使用聯邦政府資助之研究結果。對公眾進行授權,並配合全面開放使用,其標準手段乃係透過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CC BY)之方式。
-
2012.01.10
筆者在參與台灣創用CC計畫以及教育部創用CC計畫歷程中,最常碰到的問題就是「請問我用XXX的圖片放在教材或文章裡合法嗎?」、「請問我這樣標示圖片來源檔案是正確的嗎?」、「請問要去哪邊尋找用了不會侵犯著作權法的圖片檔案呢?」而這些問題也是目前教師教學、參加教案比賽、學生撰寫期末報告、民眾舉辦小型活動時所容易碰到的問題。本次專欄將以筆者自己的經驗,簡介如何尋找採取創用CC授權或已進入公共領域的圖片檔案,並概要說明使用這些檔案時應注意的標示問題,希望藉此可以使網路使用者更加願意使用開放授權的檔案,以及注意如何合法地使用這些檔案。
一、如何尋找創用CC授權圖片?
創用CC授權為一種開放的授權條款,當作者將其作品(圖文、音樂影像)採取創用CC授權,並選擇授權條款(例如:姓名標示—非商業性)後 ,使用者在使用其作品時,只要達到作品授權條款的條件,使用者就不用擔心著作權侵權問題。目前台灣創用CC網站的檔案搜尋介面,已整合了各種採取創用CC授權的圖像、音樂、影像、研究資料庫網站。由於本次主題以圖片為主,以採取創用CC授權的圖片網站Flickr為例:
(一)先進入台灣創用CC網站的檔案搜尋介面:
-
2012.01.05
Creative Commons剛過9歲生日,台灣創用CC計畫在地經營也堂堂向第9年挺進。
回顧2011。年初,很高興有機會與部落格廣告行銷BlogAD協力舉辦「我的原創吶喊」網路活動,讓更多的網友們對於創用CC授權有清楚正確的認識。3月我們搬進了新家,同時,計畫網站也以清新的風格與大家見面,希望能提供更貼近使用者需求的服務。任何使用上的建議,都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而暑假原本預計執行的專題獎助研究計畫,因投稿狀況不佳而喊卡。不過2012年,我們仍會再接再厲,調整宣傳方式,讓自由文化議題在研究領域持續被關注。 -
2012.01.04
開放政府資料(Open Government Data)最近真是相當火紅的議題。去年12月中剛在中研院辦完「開放政府資料:現況、願景、策略」座談會。緊接著,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著眼於「透過政府公開資料加值,帶動臺灣創新服務,促進產業發展」,也將於2012/01/18舉行「2012年我國公開資料加值(Open Data)推動策略會議」。
開放政府資料後,可以怎麼加值應用?
本次會議邀請到美國 Kathy Conrad(Principal Deputy Associate Administrator,GSA Office of Citizen Services and Innovative Technologies,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US)與英國Andrew Stott(UK Transparency Board and former Director of data.gov.uk)分享各自政府在 Open Data 推動經驗。前者結合城市行銷執行,後者建立收費與授權機制,讓政府公開資料成為公共可運用的資產,均為政府機關積極開放公部門資料加值之最佳案例。 -
2011.12.31
Creative Commons 走到2011的今天,也已經邁入了第十個年頭了。其中,除了理念的推廣與法條的與時俱進,在資訊技術上,提供方便好用的軟體介面(Web service, API, Library, Script) 讓更多的應用程式或是網站開發者能夠順利的導入創用CC授權工具,更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課題。CC美國的Chris在開發MediaGoblin這個新專案的時候也整理了目前的授權工具現況,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與展望吧!各位開發者,對於授權工具的開發你有什麼想法/需求或是心得呢?歡迎與我們分享。
在Creative Commons 網站上,目前提供了下列三種授權工具:
1. 創用CC授權Web Service (API)
提供RESTful介面來存取授權資訊。如果你想要彈性的客製化你的網頁或是應用程式,基本上可以選用這個方法。可惜的是不支援很多人喜歡的JSON,而且每次授權都要向server要資料,似乎也忙碌了些? -
2011.12.26
由中研院台灣創用CC計畫籌辦的「開放政府資料:現況、願景、策略」座談會在12月14日順利召開。由政治大學李治安老師主持、六位講者與會,和在場七十多位參與者進行熱烈對談,議程安排緊湊、內容豐富,讓許多與會者大感意猶未盡。本次研討會由公部門代表、民間合作者以及中研院研究員分享他們對於開放政府資料的心得、實施經驗和目前成果。本次座談在台北市南港的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舉行,以下僅依座談進行順序,簡要報導研討會的情況。
座談會首先由青平台基金會(Open data)[1]的徐子涵先生分享過去一年來,Open data在台灣的發展。分享內容首先提到Open data在各領域所需面對的挑戰,例如資訊技術、社群、資訊權利、相關媒體。並以美國和歐盟的Open data實行內容為例,分析台灣目前可以作到的Open data領域範疇。他在座談會中提到,與美國、歐盟相比,東方具有傳統封建社會的國家,均傾向從Open Government作Open data的嘗試,台灣目前也是朝相同的方向發展。最後,他強調Open data擁有一種經濟力量,透過開放資訊、資訊加值、產生資訊產品的過程,可以創造新的工作機會與商機,並且Open Government也提升了國民民主概念與素質。
-
2011.12.02「資訊時代的共有資源」專題,已於2011.11.19 在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順利舉辦,會中有許多精采的對話。這裡提供講者精采摘要,讓大家延續思考這個重要的議題。
合理使用誰的著作?論合理使用與出處明示之關聯
李治安 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暨智慧財產研究所 合聘助理教授合理使用向來是著作權法中之重要課題,國內外就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相關議題早已累積了數量龐大的文獻,但是實務上在判斷合理使用成立與否時,有一幽暗未明之問題,至今仍無確定見解,亦即利用人明示出處與否,是否影響合理使用之成立,有法院認為應將利用人之明示出處義務與合理使用脫鉤處理,亦有實務見解將明示出處與否當作合理使用成立之先決條件者。此一懸而未解的問題,有時亦會對部分利用人帶來相當迷思,渠等或認為,若利用時明示出處,系爭利用行為即可成立合理使用。但該等見解均存在相當偏差,此等不確定性對法院及利用人而言,均造成合理使用制度設計時所未預期之成本。
-
2011.12.01
日本於日前由野田首相宣布將參與簽署TPP協約,引發各界對於條款內容的討論,其中日本年度產值高達百億元的動漫產業,對TPP中的著作權條款表達了相當大的反彈。究竟TPP是什麼樣的條約?條約內容與日本動漫產業有何關連?
TPP協約,即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近日成為國際焦點。此協約由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成員國發起,從2002年開始醞釀的一組多邊關係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其主要內容在於支持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促進自由化進程,達成自由開放貿易之目的,一旦簽署完成,將超越歐盟,成為全球最大的經濟貿易體[1]。由於TPP即將於明年正式成立,成立前各參加國均會對協約條款內容提出質疑。協約中與著作權相關者,莫過於要求簽署國將其國內著作權法修定為「著作權保障期限延長為著作權利人死後七十年」、「著作權侵害改為非告訴乃論罪」、「增訂著作權法定損害賠償額」、「引入ISP網路提供者義務以及免責條款」、「引入美國DMCA反規避條款」以及「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等規定[2]。
在諸多著作權條款中,引發動漫產業最大反彈者,莫過於「著作權侵害改為非告訴乃論罪」、「增訂著作權法定損害賠償額」二規定。此規定將直接地導致日本同人誌市場的萎縮,進而影響整體動漫產業。日本動漫產業之所以能達到每年百億元產值,除了官方出版的動漫畫以外,尚依靠日本獨有的同人文化(包含同人誌展售會、COSPLAY、製作同人商品、字幕組)等方式,拉抬原作聲勢並使其更加熱門,而使官方發行者得以持續經營該動漫作品[3]。
-
2011.11.29
政府部門和公有企業因為本身在運轉經營上的需要,會持續生產大量的資料與文件。這些資訊一般稱為「公部門資訊」(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PSI)。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公部門資訊具有以下的特質:「公部門因為其功能而直接產生(例如氣象資料,經濟統計)、以動態 連續方式產生、而且可以直接用於商業應用」。這些資料包括地理空間資料、人口統計、健康醫療資訊、社會經濟指標、科學研究資料庫等。許多這些資訊不僅是公 共出資的研究產出,對研究者也有很大助益。公部門資訊目前常以數位的方式呈現,有些還可以在網路上直接取得,也因為這些資訊的普遍價值,許多國家的政府也 逐漸評估、推廣其使用。
「開放政府資料」(Open Government Data) 是這兩年來很受到重視的話題。除了公部門資訊在釋出使用的政策與法律議題之外,因為政府資料可公開取得,是否進而達到公民政治參與,透明化政府 治理等效益,也是眾人關注的焦點。在資料整理、連結、使用上所涉及的資訊技術與格式標準,也是新興的商業議題,技術廠商與服務提供者更是多方注目。
政府資料的自由取得與再次使用的議題,無論是政府部門或是民間組織、國外、台灣都有許多進展。這項座談會提供眾人一個場合,讓在民間、政府、學界各自進行相關工作的眾人,一個對話與討論的空間。